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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「錄取生新生資料確認」:請於110年4月27日(星期二)10時至110年4月28日(星期三)24時,至本校校園資訊系統辦理資料確認。
   (一)網    址:(連結如下),請於身分別選項選擇「新生報到」。
   (二)登入帳號:身分證字號。
   (三)登入密碼:出生年月日(範例:1999年1月1日,請輸入19990101)。
二、「正取生親自報到或通訊報到」:繳驗學歷證件正本及領取註冊資料。
(一)報到日期:110年5月10日(星期一)至5月16日(星期日),逾期未辦理報到者,視同放棄錄取資格,不得異議。
(二)正取生應依各系所指定之報到方式及時間辦理報到,報到方式、時間、及地點由各系所訂定(詳見簡章「參、招生班別、名額、考試科目、佔分方式及應繳資料」或逕洽各系所)。
(三)報到應繳交(驗)下列文件:
1.國民身分證影本。
2.學經歷(力)證件。
 應屆畢業生如報到時尚未取得學士學位證書,應填具切結書於切結期限內補繳驗學士學位證書正本,未填具切結書者或逾期未繳驗學士學位證書正本者,取消入學資格,不得異議。
3.各系所「報考資格附加規定」之各項證件。
4.兩吋彩色證件照片2張。
5.在職生身分報考者,另應繳交「在職證明書」(附表四),服務機關開立之日期應為110年4月(含)以後,未符合者,更改為一般生身分,考生不得異議。
6.考生如因故委託他人辦理報到者,請被委託人攜帶「報到時應繳交(驗)文件之正本『1至5』項所列各項證件外,應另攜帶下列證(文)件以供查驗,未攜帶者不受理委託辦理報到作業,考生不得異議:
 ※委託書(簡章附表十)。
 ※被委託人國民身份證正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