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國立臺中教育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學生抵免學分,應依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要點(以下簡稱本要點)辦理。
二、本校下列學生得申請抵免學分:
(一)入學新生。
(二)轉學生。
(三)依法令規定先修讀學分,後考取修讀學位者。
(四)博、碩士班研究生於修讀碩士、學士學位期間,修讀博、碩士班課程,其成績達博、碩士班及格標準,且此課程學分未列入碩士、學士班畢業學分數內。
(五)雙聯學制學生。
(六)經本校核准赴境外大學修課完畢之在校學生。
(七)以遠距教學方式取得推廣教育學分者。
(八)其他法規另有規定者。
三、抵免科目學分之範圍如下:
(一)必修科目學分(含共同科目)。
(二)選修科目學分(含相關科目及通識科目)。
(三)輔系學分。
(四)雙主修(學位)學分。
四、抵免學分數上限規定如下,各院、系、所、學位學程有更嚴格規定者,從其規定:
(一)入學新生:研究生以應修畢業學分數二分之一為限。
(二)大學部轉學生:
1.轉入二年級者:至多得抵免四十學分。
2.轉入三年級者:至多得抵免八十學分。
3.學生自轉入學期起,每學期應修學分數不得減少。
(三)經本校核准赴境外大學修課完畢之在校學生:
1.學士班:以應修畢業學分數三分之一為限。
2.博、碩士班:以應修畢業學分數二分之一為限。
(四)雙聯學制學生:依本校「與境外大學校院辦理雙聯學制辦法」 規定辦理。
(五)依「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」取得推廣教育學分班之學分證明學生:以應修畢業學分數二分之一為限。
(六)依本校「一貫修讀學、碩士學位要點」取得預研生資格並依規定入學之碩士班新生:以應修畢業學分數三分之二為限。
(七)依「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」取得推廣教育學分之學生:其抵免學分數已超過應修畢學分數三分之一者,本校應造冊報教育部備查。學生採計為畢業總學分數中之遠距教學課程學分數(含抵免及在本校修習),不得超過畢業總學分數之二分之一。
五、詳情如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