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:::

壹、獎勵教育領域中,能秉持教育理想,弘捲師道,端正教育風氣,致力提升教育品質之良師,以肯定其對國家及社會的貢獻,掛立教育典範。

貳、遴選獎項與資格
一、終身教育典詭獎
(一)名額:採主動過選,並接受推蔦,以遴選一人為原則。
(二)獎勵:得獎者獲贈獎金新台幣壹佰萬元、獎座乙座暨證書乙紙。

(三)被推蔦者資格:
1. 曾任或現任之大專校院、高級中學與職業學校丶國民中學、國民小學丶 幼兒固及特殊教育學校,年資三十年(含教育行政)以上,並持續為 教育奉獻的教育人員。
2. 終身奉獻教育志業,堅守教育理想,孜孜不倦的教誨,全心致力教育 品質提升,以積極正面的態度,協助逆轉生命,引導迎向光明,而深受家長、學生啻定與威動社會的資深或退休教師,其貢獻足堪楷模並可樹立教師典範者。

参、報名方式、各類獎項公告詳情如附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