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請參閱附件公文與申請文件。 二、請留意,申請學生需取得捷克政府承認之大學高等校院之入學許可,學校名單請見附件。 三、為利發文,欲申請學生請於2025年2月12日之前繳交資料至國研處國際組,逾期不受理。 四、承辦單位:本校國際事務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