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請學生請於下列期限內至校務行政系統檢視個人基本資料之中、
(一)學士班學生:114年4月14日前。
(二)研究生:114年2月28日前。
二、若未至系統確認英文姓名資料,
三、本校自112年1月起應屆畢業生,
四、有關領取畢業證書之程序規定,請參考「113學年度第2學期
五、同學如有相關疑問,可向教務處註冊組洽詢(分機3134、3
一、請學生請於下列期限內至校務行政系統檢視個人基本資料之中、
(一)學士班學生:114年4月14日前。
(二)研究生:114年2月28日前。
二、若未至系統確認英文姓名資料,
三、本校自112年1月起應屆畢業生,
四、有關領取畢業證書之程序規定,請參考「113學年度第2學期
五、同學如有相關疑問,可向教務處註冊組洽詢(分機3134、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