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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次甄試報名期間自110年09月27日至110年10月05日止,相關職缺資格條件、工作內 容表列如下,歡迎具有資格報考者踴躍報名。

壹、甄試職務、名額、資格條件、工作項目、工作地點及考試科目(詳如下表):

 

職務

名額

資格條件

工作項目

工作地點

考試科目

計畫運動 力學專員

1

必備資格條件(均須具備):

1.國內外大學運動生物力學、醫學工 程(生物力學組)等相關科系組別 碩士以上畢業(提供畢業證書影 本)。

2.具有運動力學儀器操作、運動技術分析、統計分析等能力 (提供主要著作之摘要內容1~2篇,並加以說 明上述能力應用情形)。

3.熟習電腦軟硬體操作、影片剪輯與解決問題之能力(提供相關經歷)。

其他資格條件:

1.熟悉程式語言(如Matlab,LabVIEW, Python,R),或是穿戴式裝置應用、人工智慧應用、大數據分析者尤佳。

2.具開發運動表現檢測器材能力者尤佳。

3.具有運動術科專長者尤佳。

4.具流利英文會話、書寫、閱讀能力者 尤佳。

5.如具備上述資格、能力者請檢具相關 可資證明之有利文件(如工作經歷證 明、證照、論文、語言能力證明等影 本資料)。

1.配合培訓隊執行相 關競技運動科學支援事項。

2.辦理運動力學儀器 採購、操作與分析等相關運動科學業務。

3.申請、執行與彙報各項運動科學研究計畫。4.記錄、整理及統計各項業務資料。5.其他交辦事項。

國訓中心(高雄市)

運動生物力 學「參考書籍:運動生物力學( 2020 第三刷,原著為Biomechanics of Sport and Exercise.3rd Edition),譯 者:張至滿等 人」。

 

考試地點:高雄市

計畫防護 人員

2

必備資格條件(均須具備)

1.國內外大學物理治療、醫學運動保健、傷害防護或體育相關科系以上畢業(提供畢業證書影本)。

2.須具備物理治療師國家證照或體育署(或體委會)核發之運動防護員證照(提供證照影本)。

3.具備相關運動防護隨隊經歷者(提供 相關資料以茲佐證)。

其他資格條件

1.具備英文檢定者(提供相關證明)尤佳。

1.負責運動傷害防護、貼紮預防、運動恢復工作。

2.紀錄、整理及統計各項業務資料。3.假日及夜間輪值。

4.運動傷害發生須送醫院急診時之陪同就診。5.隨隊支援運動傷害防護工作。

6.申請與執行各項運動科學研究計畫。

7.其他交辦事項。

國訓中心(高雄市)

筆試:運動傷害處置相關專業測驗實務操作:運動傷害處置相關專業測驗

 

考試地點:高雄市

備註:

1. 上表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,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。

※ 畢業證書如係國外或大陸港澳學歷,須符合教育部訂頒「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 法」、「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」、「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」之規定,並加附中 文譯本;國外學歷影本須提供經我國駐外單位(包括我國駐外使領館、代表處、辦事處 或其他經政府認可之機構)之驗證。目前尚未經前述單位驗(認)證者,請及早申請,以 免損及本身權益。

※如未能出具已完成前項單位驗(認)證之證明,將不符合所規定之資格條件,不得參加 甄選。

2. 各類別所規定之甄選資格條件與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,如應考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 資料如有資格不符、偽造、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,應考人應自負法律責任。如於甄選期 間,發現有上開情事者,除其所繳證明文件資料,應保全證據外,並拒絕其進場甄選; 於甄選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,不予錄取;榜示後發現者,撤銷其錄取資格。 貳、報名期間、報名方式: 一、 報名期間:110 年 09 月 27 日(星期一)至 110 年 10 月 05 日 (星期二)截止,逾時恕 不受理。

二、 報名方式:

(一) 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,請檢附以下應徵資料:

1.履歷表及自傳。(格式不拘,需附上照片,履歷內容務必填寫正確電話、手機及電子 信箱,俾利通知甄選事宜及聯絡,如繕打、填具錯誤,致無法聯絡,報考人自行負責)

2.學歷畢業證書。

3.服務資歷、證照、各項檢定證明。

4.其他相關能力及經歷佐證資料。 以上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,視同資格不符,不再通知補件。

(二) 應徵資料請於 110 年 10 月 05 日前,務必以掛號郵寄(郵戳為憑)寄送至 813 高雄市 左營區世運大道 399 號【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人資室呂先生】收,信封請務必註明應徵 之職務,並僅可擇一職務報考,否則不予受理。

(三) 初審合格者,本中心通知參加甄選,最遲於 110 年 10 月 25 日以電子郵件通知參加甄 選,未接獲通知者,應徵資料恕不退還。

(四) 請報考人於報名前詳讀各有關規定,以免影響本身權益。

參、報考人進用時不得為本中心董事長、執行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、姻親,亦不得為應 徵部門(運動科學處)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、姻親,錄取到職時須簽具結書。

肆、甄選方式、甄選地點

一、本次甄選於 110 年 10 月 27 日(星期三)辦理,分兩階段舉行:

 (一)第一試: 詳參閱簡章第 1 頁「考試科目」。

(二)第二試面試。

二、甄選地點:設置於本中心,考場配置於甄選當日公布。

相關第28次人員 (計畫運動力學專員與防護人員) 甄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