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114年度適用賽事名單詳如附件,必要時本部得另行公告之。案內各賽事資訊嗣後如有異動,依各該賽事主辦單位公告為准。
二、本部為提供各學校更優質與方便的申請管道,於動滋網(https://500.gov.tw/FOAS/actions/Student.action)設置「學生觀賽補助線上申請專區」(下稱學生觀賽線上申請專區),全面採線上申請。
三、申請單位應依「學生參與觀賞運動競技或表演補助辦法」(下稱本辦法)規定及下列說明前往學生觀賽線上申請專區辦理:
(一)申請方式:學生參與或觀賞本部公告之運動競技或運動表演者,由學校統籌於活動日1個月前,前往學生觀賽線上申請專區提出費用補助申請,每校每年之補助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0萬元,各項核定補助金額依「學生參與觀賞競技運動或表演補助辦法各項經費核定基準一覽表」及本辦法第7條規定辦理。
(二)核結方式:經線上核定之申請案件,應於活動執行終了1個月內,再前往學生觀賽線上申請專區提出補助經費核結作業,亦均全面採線上申請方。